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的委托,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801D62N325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80,000
四、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超速离心机 2套 人民币133万
2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诊断仪及探头 1套 人民币131万
3 术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扫描仪 1套 人民币140万
4 呼吸机 6套 人民币114万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设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2.交货时间:按采购人需求。
3.交货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320(医疗设备)。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审计的2016或2017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2018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详细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十、开标时间:2018年9月20日15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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