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的委托,对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车辆维修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车辆维修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
1.2 政府采购编号:电G_FW_2018083001483;
委托代理编号:0623-1881N3116062;
财政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18]00368号;
1.3 采购内容: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车辆维修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4服务期限:1年,具体起止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1.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1.6 开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1 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五证合一”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且营业范围涉及本次采购内容相关;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指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3要求投标人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有一类(含4S店)或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市 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站为郴州市 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 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 “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 第一开标室。
4、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网站为郴州市 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
2、开标时间:2018年9日26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招标人名称: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
联系人:13873506083
六、采购代理机构:
郴州
郴州 联系人:何先生、罗女士
郴州
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