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准线更新改造项目甲供物资(工务设备、无线列调设备、计轴设备更新)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按照《乌鲁木齐局集团 关于下达2018年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更新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乌铁计函〔2018〕127号)要求,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准铁路 。乌准线更新改造项目甲供物资(工务设备、无线列调设备、计轴设备更新)一次招标未成功,现进行二次招标。
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备注 |
01 | 工务设备 | ||||||
轨道车视频监控装置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 | 乌鲁木齐工务段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
内燃冲击搬手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4 | ||||
04 | 无线列调设备 | ||||||
无线车次号校核地面接收机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5 | 北站、地窝铺、米泉、甘泉堡、阜康、小黄山、下南泉、梧桐槽子、唐朝路、五彩湾、准东、准东北、通古特、望丘、将军庙。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 ||
无线列调车站电台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4 | 准东、通古特、望丘、将军庙 | |||
06 | 计轴设备更新 | ||||||
计轴设备(一体化) | 套 | 3 | 乌鲁木齐电务段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 | |||
主控卡(MC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显示卡(DP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输入输出卡(IO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运算器电源卡(PC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运算器测试卡(TS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光猫(工业级)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
计数卡(AC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检测卡(SD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2 | ||||
检测器电源卡(PD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发送接收卡1(TRU1)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发送接收卡2(TRU2)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发送接收卡3(TRU3)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检测器测试卡(TS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06 | 主传感器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3 | 乌鲁木齐电务段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 | |
辅助传感器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3 | ||||
计轴设备(全电子) | 套 | 1 | |||||
主控卡(MC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通信卡(CM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计轴设备(多点式) | 套 | 1 | |||||
主控卡(MC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计数卡(AC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检测器测试卡(TS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
检测卡(SDU) | 见技术规格书 | 块 |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包件投标人须具备资格: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 许可和认证要求:06包投标物资(计轴设备更新)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对供货的要求。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内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
3.1.7履约信用要求: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4包投标物资(无线列调设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用于代理商投标)。
3、制造商和代理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因不良行为被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原铁路局)通报处理。
4、所有投标人如无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3时00时,下午15时30 分至 18时00分,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供货业绩证明、汇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当面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购买须知: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指定账户(具体银行信息见
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18年9月20日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