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北线更新改造项目甲供物资(开闭所改造)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按照《乌鲁木齐局集团 关于下达2018年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更新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乌铁计函〔2018〕127号)要求,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奎北铁路 。奎北线更新改造项目甲供物资(开闭所改造)二次招标未成功,现进行三次招标。
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备注 |
01 | 开闭所改造 |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火车站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 ||||
10KV高压电力电缆 | 见技术规格书 | 米 | 300 | ||||
开闭所交直流系统升级改造 | 见技术规格书 | 处 | 1 | ||||
10kV户内真空断路器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
开闭所工控机更换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
微机保护装置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8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格: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对供货的要求。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内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
3.1.6履约信用要求: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01包投标物资中(开闭所交直流系统升级改造、微机保护装置)须与既有设备接口匹配兼容,能够与既有设备互联互通。
2、01包投标物资中(微机保护装置)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用于代理商投标)。
3、制造商和代理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因不良行为被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原铁路局)通报处理。
4、所有投标人如无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3时00时,下午15时30 分至 18时00分,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供货业绩证明、汇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当面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购买须知: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指定账户(具体银行信息见
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18年9月20日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