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龙路 新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藏龙路 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发改审[2016]18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藏龙路 新建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电力管沟及其他城市公用设施等。工程总投资约77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370.6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6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7 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8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竣 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 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为期24个月。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质条件: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7号文件要求年龄不超过65周岁。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 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 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
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6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入围方式: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21 日 9 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