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涓水衡山县二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涓水衡山县二期治理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函[2018]2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 为衡山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湖南省涓水衡山县二期治理工程系涓水上游河段,其中涓水河治理涉及白果镇,青山河治理涉及白果镇,南河治理涉及江东乡及东湖镇。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建筑物级别为5级。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湖南省涓水衡山县二期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长度15.66km ,其主要建设内容:护岸护坡20.56 km ,河道疏浚8.01km、河坝加固2座,新建下河踏步等便民措施,本次招标金额约3200万元。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1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5日18: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