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力城区供热服务平台完善及推广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朝阳区、大兴区、 延庆区、昌平区)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北京热力城区供热服务平台完善及推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随着供热服务管理规模的日益扩大和业务管理复杂性的增加,客观上迫切需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管理和服务创新,通过规划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来进一步支撑全市供热行业服务管理业务的发展要求,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服务管理和决策水平,促进供热行业发展,保障民生。做好城市供热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城市供热管理需要通过融合计算机技术、传感技术、数据通信技术和测控技术打造城市,满足城市供热管理单位的“供热行业改造”、“供热运营”、“安全生产”、“供热服务”、“政策法规宣传”的需求。项目建设目标:统一北京城市副中心、大兴区、延庆区、昌平区的客户投诉渠道,促进城市副中心、朝阳区、大兴区、延庆区、昌平区供热数据标准建设、形成供热领域数据资源,完善供热企业考评体系,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创建能源管控模块,将供热相关的安全、生产、民生、节能、减排等核心要素,通过图形化展示快速了解行业概况。全面提升供热服务效率、服务品质和供热安全运行保障能力,提升供热企业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热力城区供热服务平台完善及推广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朝阳区、大兴区、
延庆区、昌平区)技术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热力城区供热服务平台完善及推广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朝阳区、大兴区、
延庆区、昌平区)技术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经验, 并在人员、相关服务软硬件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信誉要求:无不良信誉记录(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 PMP 证书(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须按第六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相关内容提供信息)
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上查询的结果证明)
③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查询的结果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09 月 03 日 08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9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标书费 520 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