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厅2018-45租赁机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1210-1841YDZB113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8-45租赁机房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85.6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单价最高限价 | 总价最高限价 |
1 | 机柜空间 | 12个月 | 0.7万元/柜/月 | 840万元 |
2 | 线路和安全设施 | 12个月 | 3.8万元/月 | 45.6万元 |
六、供应商(服务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2017年财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供应商(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服务商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
1、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保密责任书原件(一式两份)( ,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凌小姐
联系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2018年8月31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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