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 净化合成厂脱硫A塔塔内件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405342)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概况:净化合成厂脱硫A塔塔内件结构简单,无法满足吸收SO2要求,脱硫A塔顶除雾器损坏,除雾效果差,气液夹带严重,造成烟气拖尾严重,脱硫系统改造维修增加的浓缩循环槽内也需要增加内件。故需委托专业施工单位对塔槽内件及除雾器进行维修改造。
2.2招标范围:
完成脱硫A塔塔内件维修改造项目所需的采购、施工工作:
1.负责脱硫A塔塔内件维修改造项目所有主材及辅材的采购供货,其中塔内件推荐从招标方提供的分供应商名单中进行采购。
2.负责现场原脱硫A塔所有塔内件拆除,新塔内件施工安装,验收。
3.改造完成后必须达到的性能保证:脱硫后出口净烟气SO2浓度:≤100mg/Nm3(标态、干基、3%氧);脱硫效率:≥99.5%;净烟气尘浓度:≤50mg/Nm3(标态、干基、3%氧)。改造后脱硫塔正常设计烟气量按75603 Nm3/h (标态、湿基、实际氧);同时需具备单台脱硫塔处理最大工况烟气量,即110000 Nm3/h(标态、湿基、实际氧)烟气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净烟气SO2浓度≤150mg/Nm3(标态、干基、3%氧)。
4.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报价表。
2.3工期:5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B.选用的关键塔内件(喷嘴)供应商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氨法脱硫处理硫回收尾气投运业绩。(1.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2.提供使用单位证明及
C.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D.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E.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F.提供由企业注册地社保中心出具的由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附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8年08月31日9:00至2018年09月06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 )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购标申请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