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西海镇原二二一厂遗留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晏县西海镇原二二一厂遗留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2016]50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单位必须先在青海省行政服务与 网上报名,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单位介绍信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 进行现场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9月3日09:00至2018年9月7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09月25日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09月25日 9:30,地点为海北州行政服务和 (地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