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滨河新区汽车自驾游基地经济酒店
装修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JA180510-ZYSBHX)
(交易编号:A01-1262302431616022XQ-20180829-0029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掖市滨河新区汽车自驾游基地经济酒店装修工程 已由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张发改社会(备)【2014】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旅游投资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肃省旅游投资管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掖市滨河新区汽车自驾游基地经济酒店装修工程。
2.2 建设
2.3 工程概况:经济酒店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3329.1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625.58㎡,地下建筑面积5703.61㎡;平面为扇形+弧形;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和中型停车库,停车位60辆,防火分类III类;一层为酒店大堂及管理用房,一层至五层设有302间客房,层高均为3.80米,建筑高度21.2米,室内外高差0.60米。 2.4 招标范围:张掖市滨河新区汽车自驾游基地经济酒店的装修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装修,包含洗衣房及厨房设备等,不含软装及智能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2.5 计划工期:27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10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7月
30 日 2.6 标段划分:酒店装修工程一个标段 2.7 估算投资:约人民币6158万元(准确建安费见公示的招标控制价)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目前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质,申请人近三年(2015 年8 月至今)有类似项目施工(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18年09月03日18:00 时至2018 年09月08日18: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获取时间: 2018年09月03日18:00 时至2018 年09月08日18: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 在甘肃省 网( )上自行下载 获取方法: 见甘肃省 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18 年09月14日 上午09时00分前 递交
甘肃省 局第三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