泷悦华庭项目建设工程扩初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泷悦华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泷悦华庭项目建设工程扩初及施工图设计
2.2 招标编号:ZB-QY-ZN-06-20180004
2.3 建设
2.4 建设规模: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205549.25㎡
2.5 项目投资:26.9亿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招标范围:完成泷悦华庭项目建设工程扩初及施工图设计,设计面积约为205549.25㎡,并协助甲方通过第三方复核,具体详见合同及设计任务书。
2.8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2.10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人防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职称,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已缴纳社保(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期间不得更换;
3.4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建设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类房屋建筑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建设单位出具证明的材料)。
3.5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类房屋建筑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建设单位出具证明的材料,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
3.6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投标人承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8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9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 月 3 日至2018年 9 月 7 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http://)”,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