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 巴彦高勒矿井及选煤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项目编号:ZS-QCBY-H-2018-1041),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工作由 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巴彦高勒矿井及选煤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
项目单位(买方)及项目简介:巴彦高勒井田位于呼吉尔特勘查区的南部,向西南距乌审旗政府所在地达布察克镇约12km,行政区划属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呼吉尔特乡和图克镇管辖。
巴彦高勒矿井的设计生产能力为4.00--10.00Mt/a。
井田位于鄂尔多斯高原之东南部,为毛乌素沙漠的东北边缘地带。井田内地形最高点海拔标高为1293.1m,最低点海拔标高为1262.4m。
三、招标的范围和要求
(一)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国资规划〔2007〕7号),对巴彦高勒矿井及选煤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评价和总结,形成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
(三)服务周期:中标签订合同后至2018年10月15日。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
2、具有相关专业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
3、具有近三年内同类项目后评价业绩或者同类项目工程咨询、设计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凡承担过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相关工作的单位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注:要求各申请人必须现场来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4、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提交上述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中提供的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数量1套)。
五、获取招标文件
1 、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
3、
4、发售方式:来人购买或电汇标书费后发送。
5、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送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