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峰项目变送器MIV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调峰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 例为无。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调峰项目主自动化设备MAV 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其他下属企业还有: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
2.2项目的建设规模:内蒙古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旗 公司”)第二系列调峰改造项目是以原第二系列生产装置甲醇洗出口的净化气为原料, 联产甲醇、乙二醇和天然气产品。甲醇产品规模为80万吨/年,乙二醇产品规模为40 万吨/年,天然气产品规模为6亿立方米/年,充分利用剩余有效合成气生产甲醇、乙二 醇等产品。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公司”)产品 调峰项目是以原生产装置甲醇洗出口的净化气为原料,联产甲醇、乙二醇和天然气产品, 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项目整体经济效益。甲醇产品规模为77万吨/年,乙二醇产品规模 为40万吨/年,天然气产品规模为5.66亿立方米/年,充分利用净化气中有效合成气生 产甲醇、乙二醇等产品。
2.3项目的建设工期:/
2.5设备(标段)名称:变送器MIV 2.6设备(标段)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2.7设备(标段)技术规格:本次招标范围为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调峰项目(分别为内蒙 古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大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 公司)所需(压力/差压、温度)变送器,以及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生产企业技 改、检维修等所需变送器。
2.8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的送货地点,即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 责任公司调峰项目现场、内蒙古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峰项目现场、 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生产企业技改、检维修所需MAV安装调试现场等。
2.9设备(标段)交货期:采购订单生效后10周,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交货。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为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 订时间起至调峰项目投产后24个月止,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供货商应保证按框架协议条件 和价格提供备品备件。投标人报价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作调整,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 动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中标后以市场价格变化及其他事由为由单方面终止框架协议,将视为 投标人实质性违约,招标人将依据履约保函无条件向中标人所在担保银行主张索赔或依据招 标文件的履约约定保留要求中标人进行赔偿的权利。投标报价只对每种规格型号单件报价, 最终采购以实际型号和数量为准。招标人不做最低、最高使用量承诺。投标人应对投标产 品做全系列报价,报价格式为标准列表价*折扣率。投标方在报价时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价 格风险,且在执行时不另外发生任何费用。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变送器框架协议,该框架 协议中将确定(压力/差压、温度)变送器的供货范围、服务内容、订货协议条款及价格, 但不固定数量。框架协议通过本项目采购方/业主、EPC承包商或其它与招标人有项目关联 关系的任何第三方(采购方)向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的方式执行,采购订单在商务和技术方 面对中标人的要求不得低于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签署的“变送器框架协议文本”以 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中标人依据各采购方所下的采购订单为采购方所建工厂 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
付款方式:预付款10%,发货款20%,开箱验收款50%,调试合格款10%,质保金10%。 具体依据中标人与业主、EPC承包商、EPCM承包商/采购方所签署的采购合同/订单付款条件 执行。
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订时间起至项目投产后24个月(约2022年12月31日)结 束,具体最终以克旗、阜新调峰项目最后的投运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 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供货、服务的供应商,应具有与投标物资相符的有效的营业 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3.2.1制造商通过IS0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一旦中 标,不得更换投标产品品牌,且必须满足协议及招标文件要求。
3.2.2 2013-2017年期间在2个及以上己投产并稳定运行的石油、石化或煤化工项目中具有 本次投标产品相关供货业绩,且每个项目的供货业绩中须包含1500台及以上数量的压力/ 差压变送器。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有效证明,包括框架协议和供货合同清晰复 印件(原件备查),制造方案及技术说明、最终用户证明(或设备投入运行报告、记录或运 行证明)。
3.2.3投标人应是变送器制造商,如为代理商应取得制造商的合法授权,投标产品应为国际 知名品牌。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信用机构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3)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的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
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
(4) 没有在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提供合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31日00时至2018 年09月14日1L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