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分公司)于 2011 年 9 月在新疆注册成立,负责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在新疆区域的经营、发展。新疆分公司目前下属一个集控中心,四个新能源场站。布尔津风电场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城东南约 5km,装机容量 49.5MW;
托克逊风电场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西北约 17km,装机容量 49.5MW;鄯善风电场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距离县城 90km,装机容量 99MW;青河光伏电站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距县城 90km,总容量为 20MWp。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通知》及新疆自治区《新疆电网新机组并网前技术监督评估实时细则》等文件有关要求,加强对并网场站通信系统的运营管理,全面提升并网场站安全运行水平。依据技术监督评估实施细则,按照新疆电网公司《关于开展涉网厂站通信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新疆分公司须在五凌布尔津、青河、托克逊、鄯善电场继电保护室各部署一套动力环境监测系统,保证将动力环境监测信息上传至场站所属区域地调通信综合监控系统和新疆分公司发电集控中心,完成布尔津、青河、托克逊、鄯善各电场与场站所属区域地调通信综合监控系统和新疆分公司集控中心两端系统硬件安装和软件功能调试,并通过电网公司相关部门验收。
现新疆分公司场站涉网通信机房动力环境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求,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五凌电力新疆分公司布尔津、青河、鄯善、托克逊四个场站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方案设计、供货(含软件)、现场安装、数据上传、调试、对外协调、试运行、技术培训等。
2.3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设备安装与软件调试,通过电网公司验收并取得
验收合格证明。进入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结束后,通过初步验收进入质保期,质
保期为 12 个月。
2.4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2.5 合同签订主体五凌布尔津电力有限公司、五凌鄯善电力有限公司、五凌青河电力有限公司、五凌托
克逊电力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资质条件
3.2.1 在本项目设备设施、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自营或代理其所投标设备的销售、技术
服务的相应资质和能力。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涉网通信机房(继电保护室)动力环境监测系统集成项目的能力,
独立完成类似规模的项目 2 个及以上。要求提供电力行业动力环境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相应的
业绩证明文件和电网公司相关验收合格证明(签字盖章文件)。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15 年~2017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主要人员
3.5.1 项目经理:
(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2)应有 2 个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 2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5.2.主要技术人员:
执行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 4 人,并至少具备参与同类项目 2 个及以上安装、调试、集成的经验。
3.6 质量保证和控制:
3.6.1 必须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3.6.2 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 ISO9000 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满足新疆电网公司相关建设要求。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
和交货。
3.8.2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3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联合体投标。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
退还。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