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0835-180Z32105891
二、采购项目名称: 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80.00万元
四、采购数量: 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80Z32105891
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 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3.采购项目内容:南沙区2018年15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4.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5. 南沙区2018年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包括15个社区:大岗镇灵山社区环城南路(1-5巷)、大岗镇灵山社区山边巷东组、二湾社区、豪岗社区、南沙街红岭社区安置房(红荔一路)、江南苑(原工业公司3栋)、乐城花园、教师宿舍、珠江中路住宅楼(4栋)、鱼窝头社区旧政府宿舍楼改造(3栋)、鱼窝头社区旧糖厂住房楼改造(11栋)、鱼窝头粮所宿舍楼改造(2栋)、榄核镇广场路片区、榄核镇旧教师村、榄核镇长堤路旧街片区
服务详细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或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基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投标的,必须出具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函;
3. 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以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 投标人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8.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采用以下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
并请注明事由:0835-180Z3210589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3)将上述现场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③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2:“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9月5日至 2018年9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8年9月26日14时30分。 十一、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何小姐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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