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化学药品(盐酸、液碱、亚硫酸氢钠、氨水、联氨(水合肼)、固体聚氯化铝、液体次氯酸钠、聚丙烯酰胺及8月份月度物资(机务、仪电)专业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煤综合利用电厂,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煤综合利用电厂
工程规模:2×300MW循环流化床直接空冷发电供热机组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地点:山西省汾阳市三泉镇尚文村
本次招标非入围招标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以下3个标段
Ⅰ标段:化学药品(盐酸、液碱、亚硫酸氢钠、氨水、联氨(水合肼)、固体聚氯化铝、液体次氯酸钠、聚丙烯酰胺;详见招标文件)
Ⅱ标段:机务专业8月份备件
Ⅲ标段:仪电专业8月份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有良好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3业绩及资质要求:
Ⅰ标段: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强制性要求的经营资质,并有保证安全运输的能力,近3年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Ⅱ、Ⅲ标段:具有货物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3年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3.4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周六、日休息),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资格证书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证明原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