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和 受宜春市救助管理站的委托,就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安和-YC2018-025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1批;(预算:128460元)
注: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竞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③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④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⑤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近半年以来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半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近半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标书发售、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8年9月12日17: 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可于此时间前到江西安和 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2)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原件验后归还)
①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③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
(4)售价:人民币贰佰元,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方交纳投标保证金:2500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17:00。收款人:江西安和 ,
6.开标
7.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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