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及回用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铜峡新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及回用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及自治区补助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试运行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铜峡新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西面,立马公路南侧。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对:青铜峡新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处理,建设规模为10000㎡/d。处理工艺为“进水→污水提升泵房→潜流湿地→出水(夏季回用)→黄河”,处理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水水质标准(具体建设内容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为准)。
2.3 招标范围:①勘察设计:包括相关用于本项目设计文件、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设计;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③工程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所含范围内土地清赔、地面附着物(道路、绿化等)的拆除及恢复、地下既有管线的迁移修复等。④试运行服务等工作:调试及试运行(试运行2年且稳定达标.运行规程、操作规程编制及必要的技术培训等
2.4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如下:
2.3.1 I标段:青铜峡新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及回用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根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青铜峡新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及回用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试运行(详见招标文件)。
2.3.2 II标段:该项目施工监理,根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青铜峡新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及回用工程的工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以下要求:
①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承包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②I标段:EPC总承包: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③II标段:工程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高级工程师证、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 月10 日上午8:30分至2018年 9月14日下午18:00分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
I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市政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II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4.2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并联系代理机构购买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售价I标段EPC总承包每套500元,II标段工程监理每套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