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谈判项目伊川县公路管理局洛阳市环城高速公路伊川北收费站大棚亮化工程(伊政采[2018]169号),采购人为伊川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伊川县公路管理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伊川县公路管理局洛阳市环城高速公路伊川北收费站大棚亮化工程 伊公交易建[2018]098号
? 2.2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政采[2018]169号
2.3 资金来源与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733611.93元
? 2.4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2.5 工期:20天
2.6 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答疑。
? 2.7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阳市环城高速公路伊川北收费站大棚亮化项目,位于洛阳环城高速伊川北收费站。施工范围为收费大棚顶及外立面亮化、显示屏、标识、发光字以及配套线缆、配电箱的敷设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承诺(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如出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