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康电厂厂区排污接入污水处理管网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能源阜康发电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能源阜康发电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40538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自招标方排污泵房引至阜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管网47号排污井,约2.5公里PE管道(DN250,承压1.0MPa)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表计安装、施工、试验、检查、检测、验收并出具竣工图(为保障招标公平性,整段管道的设计由招标方负责委托新疆城乡建设工程设计 进行设计,费用为2.5万元(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由中标方支付)。整段管道需跨路5处需加装套管防止管道受力,同时涉及移栽路边树苗约200棵。招标方提供DN400铸铁钢管258米供投标方在施工中使用,投标方在报价中合理剔除相应材料费用。此外,本次工程需安装流量计、氨氮、COD、总磷、总氮等表计及数采仪,以上表计均由招标方采购,投标方负责安装表计并在排污泵房外扩建表计室。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完成施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类似合同业绩,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3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签订的;②签订合同的服务或工作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同类型(地下管道敷设)的项目(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3年( 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下同)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相关要求。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9月13 日至2018年9月19日,上午9:30-13:30,下午14:30- 18: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购标途径:(1)请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 综合业务系统投标人客户端,上传“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招标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列资料”并提交购标申请;(2)在投标人客户端使用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3)支付技术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得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神华大厦A座十楼1010开标室(地
5.3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公告同时在(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