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江航道五升四整治改造工程航道实船试验及航标助航效能测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江航道五升四整治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5]6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16]52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婺舟航运开发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现对该项目的航道实船试验及航标助航效能测试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兰江航道五升四整治改造工程:本工程改造起点为兰江公路大桥,终于将军岩,改造里程约21.3公里,全线按内河 Ⅳ级航道标准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疏浚土石方约2.98万立方米 ,对兰江铁路桥、兰江公路大桥、黄湓公路大桥分别设置防撞墩,合计17座,建设女埠服务区及管理站1处,服务区和管理站码头联体布置,码头规模为500t级船舶泊位 为4个,建设助航设施、信息化等配套工程。本次招标范围涉及内容为兰江铁路桥防撞墩,共8个防撞墩。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服务周期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船试验及航标助航效能测试,设1个标段:
第1标段:兰江航道段约21.3公里,助航标志为14座;安全标志为29座及信息标志为13座。
招标内容:
航道实船适航试验及水力学原型观测;
航道整治效果观测;
航标助航效能测试;
水力学原型观测和航道实船适航试验工作结束后,应提交航道整治工程过水力学原型观测、航道整治效果观测和实船适航实验报告;航标助航效能测试工作结束后,应对测试工作进行测试工作综合评价,并形成测试报告。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业主单位的通知30天内完成航道实船适航试验、水力学原型观测、航道整治效果观测,并提交实验报告;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业主单位的通知20天内完成航标助航效能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总服务周期不得超过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或在省级及以上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具有通航安全评估资格;
(2)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实船试验设备、航标助航效能测试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为保证实船试验及航标助航效能测试工作的独立客观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 。
4.4未取得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 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9月2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8年9月3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 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由交易平台自动划转给招标人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
6.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 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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