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 氨水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9-22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 氨水采购招标人为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氨水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范围:用量约600吨的氨水,供货周期三个月,最终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投标人须为 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罐车准驾证》、《汽车罐车押运员证》、、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报告、氨水车辆租聘合同,还应提供氨水产品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时,近三年至少具有3项单次合同100吨及以上氨水的供货业绩,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近三年至少具有2项火电厂氨水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9月17日9时起至2018年9月21日17时止,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9月26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