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联通2018年终端类物资、卡类物资配送服务及代收货款等增值业务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变更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金华联通2018年终端类物资、卡类物资配送服务及代收货款等增值业务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项目编号:CUZJJH-201801046),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金华市 ,采购代理机构为山东众信招标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比选拟采购金华联通2018年终端类物资、卡类物资配送服务及代收货款等增值业务服务等相关服务,项目采购估算1年156万元(含增值税)。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1.2 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拟采购金华联通2018年终端类物资、卡类物资配送服务及代收货款等增值业务服务等相关服务,项目采购估算1年156万元。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不超过预算,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具有法人资格或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包含邮政业务相关的运输业务。
2.2 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3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 应答,本要求以总公司为准。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4 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本采购项目服务经验,于2015年1月1日起提供过相关物资配送服务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至少需提供一份相关证明材料。
2.5 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2.5 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2.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9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20日,每日8: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10 比选文件获取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需在比选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网站 (https:// /) 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详见“供应商服务-iPASS自服务”)。由于应答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4006101566,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