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1#2#焦炉环保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80925-JHCJL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焦化厂1#2#焦炉环保治理项目已由(酒泉钢铁(集团) 项目经理责任书)以 酒固责(2018)03-19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 焦化厂,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 嘉峪关本部焦化厂现有1#2#焦炉为2×65孔58-I型4.3m复热式顶装焦炉。其中1#焦炉于1970年9月投产,2#焦炉于1973年8月投产,设计年产焦炭90万吨/年,2014年配套建设的干熄焦及发电系统投产。
1#2#焦炉由于历史原因未建设焦炉装煤、推焦除尘设施,部分建构物在当时的情况,设计时未考虑和预留足够的除尘设施的承载负荷,目前焦炉窜漏非常严重,难以根治。按照国家环保的要求,已无法满足国家《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要求相关,为此对1#2#焦炉开展环保治理项目建设。
招标范围:
1#2#焦炉已于2018年6月4日彻底停炉停产,拟对1#2#焦炉本体进行封闭处理,更换装煤车、拦焦车、推焦车等主要焦炉设备;对焦炉底板、顶板、地下室立柱、煤塔、抵抗墙、机车轨道基础、3#电磁站、焦炉电磁站、M10皮带通廊、M9转运站、皮带通廊支架及基础、1#2#焦炉集气管至一回收车间气液分离器之间的吸气管基础、支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结构进行鉴定加固;新建机、焦侧操作平台和烟道;预留烟囱脱硫脱硝接口;新增装煤、出焦除尘系统。实现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 焦化厂现有1#2#焦炉装煤推焦除尘达到大气污染超低排放颗粒物限值要求,详细见表1:
表1:推焦装煤污染物排放要求
序号 |
污染物排放环节 |
颗粒物 |
二氧化硫 |
苯并(a)芘 |
氰化氢 |
苯 |
酚类 |
非甲烷总烃 |
氮氧化物 |
氨 |
硫化氢 |
监控位置 |
1 |
装煤 |
10 |
- |
- |
- |
- |
- |
- |
- |
- |
-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
2 |
推焦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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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点要求:
1.项目设计应在满足1#2#焦炉环保治理前提下,合理设计配套节能及提高劳动率设备设施,如设备变频运行、炉顶自动清扫系统、温度自动测调系统,具体见标前技术协议。
2.对耐火材料及钢材目前的市场价与2017年的市场平均价进行对比分析,并对由于涨价造成的投资费用进行单独核算。
3.提供筑炉方案,所提供的筑炉方案有提高筑炉质量。
项目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展工作,根据焦炉基础建构筑物鉴定结果和地基勘察报告按期完成: 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对焦炉基础建构筑物改造设计,其中包括建构筑物的加固设计及拆除新建设计; 2018年11月20日完成初步设计; 2018年12月31日完成砖型图设计; 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冶金甲级(焦化)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并且具有焦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8年9月19日(等同公告发布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嘉峪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9时,投标文件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