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300000000618001395丽江文化新城A区公寓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受云南建投第十四建设的委托,对丽江文化新城A区公寓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丽江文化新城A区公寓装修工程。
招标编号:E5300000000618001395 。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2.3 项目工期:150日历天;
2.4 项目
2.7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2015-2017年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上年度未处于亏损状态。
3.业绩要求:2015年以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今,下同)完成3个或3个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与本项目性质相近的装修项目,下同),业绩应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4.信誉要求:
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经理资格:
5.1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类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2 2015年以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项目3个以上(含3个),业绩应附证明材料。
5.3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人员在今后投标、施工过程中非建设方同意不得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6.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其他要求:
7.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在今后投标、施工过程中非建设方同意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合理,能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
7.2云南省外企业需具备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
7.3投标人拟配备的现场专业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9.6.1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并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的相关证书等。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3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1)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或带有二维条形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劳动合同、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7)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入滇信息登记证》。以上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上报至行政主管部门,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云南招标六部(504室)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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