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天心区纪委监委办案区装修改造工程已经由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2018]28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程造价:约56.79万元 。
2.5 资金来源:区财政
2.6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包括天心区纪委监委办案区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3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3.4.3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近半年内 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长沙市人民政府、天心区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 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