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远县教育局专用仪器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公告
受 宁远县教育局 的委托,对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宁远县教育局专用仪器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宁财购计【2018】011107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623-1881N1125006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 2018年宁远县教育局专用仪器采购项目
标包编号 |
标包名 |
总价(元) |
1 |
小学数学、科学等专用仪器 |
788401.78 |
2 |
体育专用器材 |
1166429.02 |
3 |
高中理、化、生等专用仪器 |
462008.5 |
4 |
仪器柜等专用设备 |
521955.36 |
合计 |
2938794.66 |
注: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只能中1个标包(如果投标人在2个或2个以上标包排名第一的,则按1标、2标、3标、4标的标包号的大小顺序确定最终所中标的标包,自动放弃其中标包号最大的标包,由该标包第二名递补中标)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宁财购计【2018】011107号 委托代理编号: 0623-1881N112500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六(二)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或“湖南省信用网” 或“ ” 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直接否决其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详见各标包招标文件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2018 年 9 月 2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行政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未加盖投标人行政章或资料不全的报名将被拒绝。
到 永州 (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
5.2开标时间: 2018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分。
5.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 开标室。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6.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具体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6.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
采购人名称: 宁远县教育局
联系人: 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
永州
联系人: 徐先生
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