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发展 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支吊架 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
二、招标编号:CSGDGK-2018019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5km,设车站18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7座,平均站间距1.28km,最大站间距2.443km,为时代阳光大道站至湘府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687km,为东郡至万家丽广场区间。与1、2、3、4号线共用杜花路控制中心。全线设置两座主变,分别为长善路主变和天际岭主变。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支吊架 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18座地下车站的综合支吊架 采购,以及相关附件的采购及相关服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线车站综合管线设计图,对采用综合支吊架 系统的区域进行深化设计;配合BIM设计单位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 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毛竹塘站 ~芙蓉区政府站 共9个车站
二标段:万家丽广场站 ~水渡河站 共9个车站
3、设备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
5、计划工期:
2018年11月开始供货,2019年4月完成供货及调试,具体供货日期设计联络阶段确定;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质保期:质保期为自试运营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支吊架制造商。
2)支吊架制造商或支吊架品牌所属 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成立的,从事该制造商或该品牌支吊架销售活动的全资子公司。
2、投标人所投抗震支吊架应依据《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进行测试,取得CMA或CNAS标准的检测机构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同一品牌的支吊架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投标,否则同时使用该品牌投标的所有单位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制造或销售的综合支吊架或抗震支吊架须具有1项 以上入围业绩。
投标人制造或销售的综合支吊架入围业绩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独立承担的单项合同中包含120万元 以上的综合支吊架合同业绩。不接受港澳台和境外业绩。
投标人制造或销售的抗震支吊架入围业绩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独立承担的单项合同中包含120万元 以上的抗震支吊架合同业绩。不接受港澳台和境外业绩。
5、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10月30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9月25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 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 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 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标段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 ,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 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 》,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 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 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在开标现场进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三、中标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且投标报价相同时,则选择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投标报价金额较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十四、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