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已经衡发改审【2016】 55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阳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
1.2建设
1.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额约17000万元,二次装饰装修费用约3000万元
1.5招标范围:衡阳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二次装饰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室内装饰装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地下室装饰部分、室内卫生洁具、与装饰相关的(开关、插座等)安装及室内涉及装修相关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专业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许可图审查、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以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中标方需提供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设计文件、有关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与保修期技术服务等。
1.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本项目启动至本项目交付使用止。总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合同生效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20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1.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标准。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 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 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设计资质;近三年内(201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个建筑装饰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设计项目。入围业绩证明材料以同时提供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 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设备专业负责人至少具有1位具备注册工程师相关执业资格;
2.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可在网上查询;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2日下午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