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北片区供水(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净水厂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北片区供水(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净水厂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玉发改投资[2017]233号文件(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溪市供排水,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玉溪市供排水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
2.2 计划工期:540 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保证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无(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玉溪市北片区供水(一期)工程净水厂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生产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及安装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建设总规模15万立方米/天,一期总投资约1亿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无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今后投标、施工过程中非建设方同意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合理,能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
(3)云南省外企业需具备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4)投标人拟配备的现场专业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9.6.1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标准员的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5)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所开具的在公告期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上述单位及人员在近5年(2013年1月1日期至今)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违法行为记录。
(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7)有拖欠农名工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电子服务系统(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