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02-18034
一、招标条件
中水电第十一工程局(郑州)有限公司南阳月季园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第一项目经理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河南省南阳月季园及周边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一批水泥碎石稳定层料,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南阳月季园及周边城市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月季园、绿地及公园、道路及附属设施、安置房和盆窑学校等五个部分,其中绿地及公园项目包括明池公园和北环路带状公园;道路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迎宾大道、信臣路东延、长江路北延、菱新路北延、信臣北一路、信臣北二路、信臣南一路、新区大道北一路、新区大道北二路、长江西一路等十条道路;安置房项目主要包括龙腾二期和菱角池二期。
南阳市月季园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高路与东环路交叉处;南项目规划总面积约 1456.95 亩,分为 3 个区域,东区约 657.04 亩,西区约 493.03 亩,北区约 273.08 亩。东区为核心园,主要包括开闭幕式等主体活动、展示功能配套设施、月季主题展示园区等;西区为观光圃,主要包括大地艺术景观、春季宿根花卉+月季大景观、企业月季品种培育;北区为科研圃,主要用于企业月季品种培育、月季新品种驯化基地。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南阳月季园及周边城市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所需水泥碎石稳定层料。
3、采购数量:预计工程需求总量水泥碎石稳定层料30740平米(30cm厚)
详见下表:
2、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碎石稳定层料 | 6% | 平米 | 30740 | 30cm厚 |
合计 | 平米 | 30740 |
注: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每个规格型号的水泥碎石稳定层料检测报告。
2、以上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仅为投标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项目完工(预计),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
5、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CJJ1-2008《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最新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营业范围要求:须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资料,所供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近期同类产品检验报告;
1.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满足本次采购要求以上的生产能力。
1.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二百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二百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7或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等。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相关认证资料。
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水电、市政、房建等类似工程的水泥稳定层料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应具有水泥稳定层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供货合同扫描件。
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7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8、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在“中电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测报告、供货业绩;
(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①、上述资料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②、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④、招标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2.1网上报名:凡满足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 9月 24日17:00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资质材料等相关资料。
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第四条第1款要求的报名资料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 9月 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区大道和黄河大道交叉口北300米月季园项目部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注册、网上及现场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 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区大道和黄河大道交叉口北300米月季园项目部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并同时支付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金方式,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