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采购品类情况说明: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供应商必须按照 要求,在 ( /)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3
具有生产制造或销售采购相关产品的有效资质。
4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2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 、广东 和广东 湛江 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7
为防止供应商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物投标;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物投标;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物投标;④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物投标。
8
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4.1 谈判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 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
4.2 谈判文件售价
1.谈判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二条采购内容,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000812
(3)标书费收取联系人 陈工:020-85120177
(4)注意事项:
1)报价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2)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报价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谈判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报价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报价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3)发票领取方式详见 2018年7月20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通上线通知》(路径:中国 首页-“采购公告”)。
2.采购保证金(如有)需在谈判文件购买之后至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报价人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包报价。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谈判文件要求在 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 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9月18日17时00分00秒 ,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09时00分00秒。
六、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