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机关幼儿园新建教学楼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陵区机关幼儿园新建教学楼工程施工已由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许准字【2017】153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学前教育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机关幼儿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注:本项目因时间紧急,中标人须于确定中标后1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入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确定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中标后施工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发现人员变更则终止合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并对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 网 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 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由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