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合同估算价: /
要求工期:少于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估算价: /
要求工期:少于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土石方工程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土方工程或场地平整工程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2 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土方工程或场地平整工程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代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 柳钢项目部,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柳州
/> 银行账号:55301010010076742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 柳钢项目部,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柳州
/> 银行账号:55301010010076742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9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会议室,2018年10月9日9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根据每个月工程实际形象进度和经监理和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工程量按80 %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发包方按工程总价扣留保修金3%(不计利息),余款在结算审定后付清。承包方不及时申报或工程进度未达到要求的,发包方不予支付进度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根据每个月工程实际形象进度和经监理和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工程量按80 %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发包方按工程总价扣留保修金3%(不计利息),余款在结算审定后付清。承包方不及时申报或工程进度未达到要求的,发包方不予支付进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