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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联通吉林市分公司平山分局供热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吉林市 平山分局供热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JLWR2018-449-LT245,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吉林市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吉林市 平山分局供热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JLWR2018-449-LT245,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吉林市 ,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2018年中国联通吉林市 平山分局供热改造工程项目。

1.2 招标内容:2018年中国联通吉林市 平山分局供热改造工程,计划对平山分局供热进行改造,具体工程量见技术规范书,项目预算约30万元(不含税)。具体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1.3 项目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计划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1.6 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排名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1人。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最高投标报价为3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提供的服务内容;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的供热改造工程项目证明材料。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吉林市 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的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与下午 13 时至 16 时,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 )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 报名通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伍佰元整)。标书费可以两种方式缴纳,现金或公对公汇款。

注:经审核报名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进行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3 潜在投标人针对注册、报名、网上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拨打 转3-8-2。iPASS电子证书业务问题,请拨打 转2。

4.4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iPASS电子证书,并使用iPASS电子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iPASS电子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首页iPASS自助服务专区。

4.5由于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其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10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2018年10月11日10时30分,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会议室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https:// 上及时进行签到确认并查看报价。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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