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标的物描述:玉溪 调度大楼及附楼共四部新电梯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拆除原有四部老旧电梯及完成机房、井道、底坑整改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及要求。
5、交货期(含旧电梯拆除相关工作期限及新电梯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到2019年03月31日,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6、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须符合云南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业主单位向职工持股企业采购管理的通知》(云电物资【2015】147号文)的规定且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 范围内无不良记录;
(4)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 系统的招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标活动,具体时间按《 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5)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出具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材料,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全部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且所代理电梯生产厂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能提供加盖所代理电梯生产厂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1000.00元,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5.2标书费缴纳方式:电汇(网银)
银行账号:137262432269
5.3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规定的文件发售时间内(即:2018年9月19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9月26日17时00分00秒)(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陆 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
5.4投标人必须使用本企业对公账户电汇(网银)购买标书费用,否则我方不予接受,由此而导致无法购买标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电汇标书费请于采购项目发售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投标人电汇的标书费金额必须电子商务系统中所提交的订单金额一致,并在汇款用途及备注中务必注明16位项目编号,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未提供企业开票信息二维码或提供二维码信息有误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且不再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标书费未及时审核,请拨打:0871-63014956、0871-63014957
5.6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 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云南 ”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投标人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购买标书或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登记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时00分00秒。
6.2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通过 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后,还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朱槿路50号云南电网营业厅2楼开标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套 副本1套。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4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需单独另附以下材料一份供核实: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委托)(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证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
八、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