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医院的委托,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医院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服务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1210-1740YDZB0046
二、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医院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拟选取承包商数量 |
1 | 食堂经营权外包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家 |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五、供应商(服务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服务商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
1、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售卖登记表》( ),并另加快递费50元(人民币),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3)账号:38610188000123567
4、现场踏勘: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在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详细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谢先生
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林先生
联系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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