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兰州市农工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市农工商公司经营楼升级改造项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
2、项目名称:兰州市农工商公司经营楼升级改造项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内容:空气源热泵机组、室内风机盘管、全热交换器的采购、全自动软水器、主机循环水泵、热水机主机循环泵、热水供水泵、生活热水水箱、高位膨胀水箱等;空气源热泵机组基础加固处理;包括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备品备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6、供货期: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最终验收合格。 7、投资额:约人民币150万元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合法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投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所投主要产品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产品所具有的 CCC 认证,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并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证明文件(代理商无法提供制造生产厂家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可提供制造生产厂家相关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制造生产厂家公章) ; 3.3项目负责人应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9月至今)具有同类业绩(以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5年-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6投标人须在兰州市内有固定的售后网点; 3.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3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不休)
4.2报名
4.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等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相关资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审查,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5.2报名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5.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11日14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
3、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