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站光伏组件清扫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公司项目-招标四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情况:
大丰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清扫装置改造
本次招标 104 台光伏组件清扫装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交货
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调试完成时间为 12 月 30 日,在光伏板阵列表面,分区域安装光伏组件清扫智能装置的同时利用清扫装置停机位或区域桥接对原有的防腐木铺设区域进行安全改造。可采取制造区域桥接的方式,达到防止高处坠落的目的,提高平台安全作业系数。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6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且最近 3 年连续经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 09 月 18 日到 2018 年 09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