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DCX02-SGZB18-0327
日 期:2018年9月
1.1本次国内公开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平台上发布。
1.2 招标条件
国电电力广西罗城高帮山风电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城高帮山风电场工程核准的批复(桂发改能源[2015]1672号),《国家能源函〔2018〕166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电力广西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本金占项目计划总资金的20%,资本金以国电电力划拨解决,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广西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县;
1.3.2 建设规模:装机43台,单机容量2.0MW,总容量86MW;
1.3.3 计划工期(暂定):2018年10月-2020年3月,工期18个月。
1.3.4 招标范围
1.3.4.1施工Ⅰ标段工作范围
进场道路,总长约21km(其中:场外利旧道路加宽改造约17.5km,新建道路约3.5km);新建场内道路约25.42 km;#1~#26风机吊装平台施工;#1~#26号风机及配套箱式变压器基础及安装施工;#1~#26号风机及施工区域内的集电线路、光缆的施工及调试;#1~#26号风机接地工程;#1~#26风机及塔筒设备的二次倒运(包括山上和山下设备堆放场地租赁、装卸车、保管、特种车辆运输、场内运输、车辆拖拽等);施工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水保、环保工程等;所有相关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3.4.1.1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和余土外运;模板安装、钢筋绑扎、锚栓安装、预埋管埋设;防雷接地施工;混凝土施工和养护、基础埋件制作及施工、防腐等;
1.3.4.1.2风机、箱变安装施工:风力发电机组叶轮、机舱、塔架、塔架内控制柜、厂供电线、电缆及设备照明等设备的安装;塔架和箱式变压器的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高强螺栓检测送检等;风机及塔筒设备的二次倒运(包括山上和山下设备堆放场地租赁、装卸车、保管、特种车辆运输、场内运输、车辆拖拽等);
1.3.4.1.3 35kV集电线路、光缆施工:包括沟槽土(石)方开挖、回填和余土外运、盖板制安;电缆和光缆的敷设及试验;电缆分接箱、电缆竖井和警示牌施工等;
1.3.4.1.4道路工程:道路全长 46.42 km(进场道路 21 km、场内道路 25.42 km),建弃渣场2处,含土石方开挖、回填和压实、弃方处理、路基铺设、路基防护、边坡处理、排水、植被恢复及其他水保措施;配套的涵洞、涵管、截排水沟、施工临时便道、车辆回转平台、填筑通道、路面标志牌、路缘石(若需要)、防护墩、弃土场等辅助工程;对于不满足运输条件的地方进行整改,并负责对道路进行维护、保通(含临时石渣铺垫)等工作;负责风机、塔筒、叶片、主机等设备运输的牵引工作(包括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牵引车辆的数量应满足项目现场的需求;路面工程施工在风电风机安装结束后实施;其他在风电场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1.3.4.1.5吊装场地平整:吊装平台的植被清理,土石方开挖、回填、压实、挡墙、临时排水、植被恢复及其他水保措施等施工及其有关作业。
1.3.4.1.6投标人负责外场改扩建道路改造(约17.5km)的占地补偿、青苗补偿、附着物(含地下附着物)赔偿及施工协调等工作,以及确保满足大件运输条件的所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3.4.1.7投标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沉降观测工作,应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对施工期间及质保期内的沉降点观测进行测量记录,并提供观测报告等。
1.3.4.1.8 临时工程:投标人负责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恢复等工作;
1.3.4.1.9本标段的施工用电 、施工交通、施工临时供水、照明及施工通讯、机械修配、材料加工、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4.1.10在竣工验收前,投标人负责已完成施工部分的维护工作;
1.3.4.1.11完成本标段施工所需要的场地清理、土石方开挖爆破和填筑、残渣及余土或余石外运(不破坏环境、没污染、没纠纷);爆破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开挖边坡的支护、降水(必要时)等。
1.3.4.1.12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要求施工;余土必须堆置弃渣场,严禁随处倾倒,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弃渣弃土覆盖防尘网并根据需要洒水。由此引起当地政府问责,或水保、环保、林业等部门对招标人的经济处罚等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1.3.4.1.13投标人必须妥善存放剥离的表层土,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
1.3.4.1.14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各种试验须由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投标人负责费用,此类实验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水泥、河砂、石子和混凝土等试验;
1.3.4.1.15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测量方格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
1.3.4.1.16投标人负责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和维护、施工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同时服从监理、招标人施工现场关于此方面的统一管理;
1.3.4.1.17由投标人负责本标段所有施工、运输所需道路的排障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
1.3.4.1.18招标人只负责本工程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征(租)地赔偿工作,投标人为实施工程所需施工红线外的场地,由投标人自行征用或租借,并承担所有的风险及费用。
1.3.4.1.19 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须做好临时排水、泄洪等防护措施,若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到位,由此造成的道路损坏、其他作业面停工、水保、环保等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1.3.4.1.20投标人在开工前充分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如未了解情况或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1.3.4.1.21投标人负责所有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及主材的卸车、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设备、材料损毁,灭失等,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1.3.4.2施工Ⅱ标段工作范围
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新建场内道路约27.02 km;#27~#43风机吊装平台施工;#27~#43风机及配套箱式变压器基础及安装施工;#27~#43风机及施工区域内的集电线路、光缆的施工及调试;#27~#43号风机接地工程;#27~#43风机及塔筒设备的二次倒运(包括山上和山下设备堆放场地租赁、装卸车、保管、特种车辆运输、场内运输、车辆拖拽等);施工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水保、环保工程等;所有相关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3.4.2.1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升压站水、电工程、建(构)筑物施工(包含上下水、消防、暖通、装饰和建筑电气等附属)、升压站防雷接地等;弃土渣外运、绿化工程;升压站内设备安装、试验、调试(包括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等,不含110kV线路保护及系统通信部分)。在调试阶段和试生产阶段为设备、性能试验等而安装临时的或永久的设施和系统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1.3.4.2.2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和余土外运;模板安装、钢筋绑扎、锚栓安装、预埋管埋设;防雷接地;混凝土施工和养护、基础埋件制作及施工、防腐等;
1.3.4.2.3风机、箱变安装施工:风力发电机组叶轮、机舱、塔架、塔架内控制柜、厂供电线、电缆及设备照明等设备的安装;塔架和箱式变压器的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高强螺栓检测送检等;风机及塔筒设备的二次倒运(包括山上和山下设备堆放场地租赁、装卸车、保管、特种车辆运输、场内运输、车辆拖拽等);
1.3.4.2.4 35kV集电线路、光缆施工:包括沟槽土(石)方开挖、回填和余土外运、盖板制安;电缆和光缆的敷设及试验;电缆分接箱、电缆竖井和警示牌施工等;
1.3.4.2.5道路工程:道路全长27.02 km,建弃渣场2 处,含土石方开挖、回填和压实、弃方处理、路基铺设、路基防护、边坡处理、排水、植被恢复及其他水保措施;配套的涵洞、涵管、截排水沟、施工临时便道、车辆回转平台、填筑通道、路面标志牌、路缘石(若需要)、防护墩、弃土场等辅助工程;对于不满足运输条件的地方进行整改,并负责对道路进行维护、保通(含临时石渣铺垫)等工作;负责风机、塔筒、叶片、主机等设备运输的牵引工作(包括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牵引车辆的数量应满足项目现场的需求;路面工程施工在风电风机安装结束后实施;其他在风电场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1.3.4.2.6吊装场地平整:吊装平台的植被清理,土石方开挖、回填、压实、挡墙、临时排水、植被恢复及其他水保措施等的施工及其有关作业。
1.3.4.2.7投标人负责升压站备用电源(施工期作为施工电源)的报审、设计、施工及调试验收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招标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1.3.4.2.8投标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沉降观测工作,应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对施工期间及质保期内的沉降点观测进行测量记录,并提供观测报告。
1.3.4.2.9临时工程:投标人负责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恢复等工作;
1.3.4.2.10本标段的施工用电 、施工交通、施工临时供水、照明及施工通讯、机械修配、材料加工、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4.2.11在竣工验收前,投标人负责已完成施工部分的维护工作;
1.3.4.2.12完成本标段施工所需要的场地清理、土石方开挖爆破和填筑、残渣及余土或余石外运(不破坏环境、没污染、没纠纷);爆破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开挖边坡的支护、降水(必要时)。
1.3.4.2.13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要求施工;余土必须堆置弃渣场,严禁随处倾倒,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弃渣弃土覆盖防尘网并根据需要洒水。由此引起当地政府问责,或水保、环保、林业等部门对招标人的经济处罚等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1.3.4.2.14投标人必须妥善存放剥离的表层土,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
1.3.4.2.15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各种试验须由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投标人负责费用,此类实验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水泥、河砂、石子和混凝土等试验;
1.3.4.2.16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测量方格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
1.3.4.2.17投标人负责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和维护、施工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同时服从监理、招标人施工现场关于此方面的统一管理;
1.3.4.2.18由投标人负责本标段所有施工、运输所需道路的排障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
1.3.4.2.19招标人只负责本工程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征(租)地赔偿工作,投标人为实施工程所需施工红线外的场地,由投标人自行征用或租借,并承担所有的风险及费用。
1.3.4.2.20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须做好临时排水、泄洪等防护措施,若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到位,由此造成的道路损坏、其他作业面停工、水保、环保等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1.3.4.2.21投标人在开工前充分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如未了解情况或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1.3.4.2.22投标人负责所有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及主材的卸车、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设备、材料损毁,灭失等,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1.3.4.2.23由投标人负责所有本工程内特种设备或行业(如起重、防雷接地等)的验收取证工作并承担费用。
1.3.4.2.24投标人负责消防图纸备案、通过消防专项验收等工作,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4.2.25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升压站入网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当地电业局组织的各类入网检查),通过当地供电局验收,直至升压站倒送电成功,并承担所有费用。
1.3.4.3标段分界
1.3.4.3.1道路施工分界:施工Ⅰ标段与施工Ⅱ标段道路施工分界点为坐标点X=36583846.887,Y=2763625.154。I标段负责整个项目建设期间的进场道路及标段范围内的场内道路维护,确保主干道道路畅通,并优先保证Ⅱ标段大件运输、施工设备进出场及材料运输的需要。
1.3.4.3.2集电线路分界: A回路和B回路以F2分支箱就近的电缆竖井为分界点(具体位置由招标人现场明确),分界点处的电缆竖井及中间接头由I标段负责,Ⅱ标段负责将标段范围内的电缆敷设至电缆竖井中间接头;C回路以F2分支箱为分界点(具体位置由招标人现场明确),F2分支箱土建及安装由I标段负责,Ⅱ标段负责将标段范围内的电缆敷设至F2分支箱,并负责终端头的制作。各标段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的电缆试验及调试。
1.3.4.3.3光缆分界:A回路和B回路以F2分支箱就近的电缆竖井为分界点,分界点处的光缆熔接盒由I标段负责,II标段负责将标段范围内的光缆敷设至电缆竖井光缆熔接盒;C回路以F2分支箱为分界点,F2分支箱内的光缆熔接盒由I标段负责,II标段负责将标段范围内的光缆敷设至F2分支箱。各标段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的光缆调试。
1.3.4.3.4送出线路分界:110kV线路站内挂点由施工Ⅱ标段负责,挂点外线路工程(包含导线连接挂点及接线工作)由送出线路标段负责(挂点是指站内建筑墙上的挂点);送出线路标段负责光缆至通信光纤配线架柜的敷设、接线及调试;升压站内的110kV线路保护、综合数据网以及系统通信设备的安装接线由II标段负责,调试由送出线路标段负责。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申请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国电电力广西罗城高帮山风电场工程施工总承包I、II标段招标资格预审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企业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竣工验收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具有3个及以上风电场施工业绩,其中至少2个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吊装、升压站主体工程施工,其它业绩可不限于同一个合同,包含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吊装、升压站主体工程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组合视为一个业绩,所有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4.财务能力:财务经营状况良好。 5. 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资格和安全员B本, 近5年内担任过至少1个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项目经理任命书),且近5年内无不良记录。 6.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档案员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提供本企业近一年缴纳社保证明,具体要求见附表三强制性标准。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骗取中标、合同中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8.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检索结果为准。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授标原则:投标人必须两个标段同时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为首选,则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他投标人为首选中标人。 |
1.5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首先应该是招投标网的会员。
1.6 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人必须是申请人。潜在申请人在平台填写的申请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资格预审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申请人。
1.6.6 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8年9月20日9:00起-2018年9月27日16:00内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1.8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1 |
施工总承包I标段 自核预审 |
|
6000 |
18个月 |
GDCX02-SGZB18-0327/01 |
2 |
施工总承包II标段 自核预审 |
|
6000 |
18个月 |
GDCX02-SGZB18-0327/02 |
1.9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招投标网。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