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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会计共享中心建设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20     浏览:8    
核心提示:中国核电会计共享中心建设外委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核电会计共享中心建设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ZBDL-2018414

2.2项目名称:中国核电会计共享中心建设外委项目        

2.3招标范围:会计共享中心咨询设计及建设实施工作,按照成熟的会计共享中心建设方法结合中国核电实际和建设需要,遵循中国核电会计共享中心建设三个步骤,站在全局视角,统筹考虑管理目标、财务愿景、共享定位、流程设计、组织设置、人员配置、合规内控、信息技术和服务水平等关键要素,结合项目管理、变革管理,设计和建设中国核电会计共享中心,实现中国核电会计核算的集中与统一。主要包含会计共享中心方案设计和信息系统的实施。

2.4服务地点:浙江省海盐县

2.5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起至2020630日。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电子商务平台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平台主页滚动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9191700— 2018925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10249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须同时具备至少一例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央企或大型国有企业或世界500强企业集团层面SAP SSFSAP ERP的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等作为证明依据。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领导不少于3个同类项目,5年以上财务共享项目实施管理经验,10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过至少一个基于SAP SSF解决方案的财务共享中心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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