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南道 新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南道 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字[2018]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道路全长1018.7米,西起现状幸福道,东至现状新丰路,道路红线为15米,其中车行道宽10米,北侧人行道宽2米,南侧人行道宽3米,为机非混行的一块板形式。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绿化工程。
特别说明:本工程与现状干道交叉,需铺设管径>1500mm的排水管线百余米。
2.3计划工期: 33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中标EPC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2.5.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
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
根据审图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
完成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2.5.2施工总承包:按设计文件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的土建、安装和竣工验收等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
2.5.3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和缺陷修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经甲方批准后进行施工验收。
2.5.4合同范围内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承包方应按规定完成报送、行政审批。
2.5.5其他相关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专业丙级和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及以上 ;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
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20日8时30分至2018年9月27日17时30分。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日17时30分前,发送“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2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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