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2018 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 2018 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水利局、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水发【2018】116 号、常发改招【2018】35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 为石门县机电排灌站,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本次招标金额约 490 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新建及改造小型灌溉泵站 2 处,管道安装 29.95km,山坪塘整修 5 处。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2018 年 10 月 25 日开工,2018 年 12 月 20日前完工。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1)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 8 万元。账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保证金帐号 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2)从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湖南省水利厅将全面应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信用信息数据。不再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在湖南省从业的单位,要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各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应在监管平台建立和公开信用档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 2018 年 9 月 20 日~2018 年 9 月25日 17 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