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脱硝催化剂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WZ-CG-2018-1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热电厂脱硝装置用脱硝催化剂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作为抚顺石化公司热电厂脱硫脱硝工程的一部分,8#炉锅炉为杭州锅炉厂生产,型式为HG410/100-M2型,9#炉锅炉为武汉锅炉厂生产,型式为WGZ410/9.8-16型。单炉额定出力为410t/h,锅炉形式为单汽包、集中下降管、高温高压、燃用煤粉的单炉膛锅炉,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的自然循环汽包炉。
8、9#炉脱硝反应器设计为二加一形式,即有三层催化剂床层,正常情况下装填两层,现脱硝催化剂设计使用24000小时,分别于2015年4月、2014年12月装填使用至2018年4月、2017年12月到达使用寿命,现脱硝催化剂采用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蜂窝式15孔脱硝催化剂,型号15孔。每层催化剂71m3(两层142m3),每层催化剂重54.88吨(两层109.76吨)。
2018年8月份8、9#炉超低排放改造新增上层催化剂,并保留现用的两层催化剂,实现三层催化剂运行,2018年4月8、9#炉脱硝中、下层催化剂使用寿命到期,需8、9#炉脱硝更换中、下层各两整套催化剂,每层购置71m³蜂窝式脱硝催化剂,8、9#炉共计4层,共计284 m³用于8、9#炉NOx废气处理项目,满足该装置的废气处理需要。
2.2招标范围:脱硝催化剂 ≤284立
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4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交货。
2.5交货地点:抚顺石化公司中心仓库。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在国内有单炉额定出力不低于410t/h, 脱硝系统入口烟气中NOx浓度不低于400 mg/Nm3 ,在操作温度不高于设计要求,填充量不大于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出口浓度不高于50mg/Nm3的燃用煤粉的单炉膛锅炉废气处理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格使用报告。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5、抚顺石化热电厂在用脱硝催化剂厂家可无需提供业绩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9-21 09:00:00 至 2018-09-28 16:59:59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投标网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8-10-16 13: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18-10-16 13: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