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 宁夏 中卫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土建项目 已由 宁夏联通项目批[2018]1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宁夏回族自治区 ,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企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次招标为2018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 宁夏 中卫数据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土建部分,主要是新建1栋约10000平方米的IDC机房楼和一栋约2000平方米的运维楼的主体工程以及相关的室外工程,拟采购一家土建施工服务商负责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等;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投标时提供复印件证明文件,同时准备好原件备查、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交,但法律法规等规定不需原件的除外,以下同。
3.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
(1)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扫描件;
(2)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 2018 年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原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7 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 网(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需上传资料: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或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报名。(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 4.2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 18:00 在宁夏 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须在2018 年 9 月 30 日前到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J1座101室)领取图纸、技术标封皮等其他资料。
4.3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 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中卫市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新系统办理 CA 锁及联系方式: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中卫市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 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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