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沙沱发电厂生产营地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标项目沙沱发电厂生产营地建安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贵州乌江沙沱发电厂生产营地位于贵州省沿河县城上游约7km处,距贵阳市442km,距遵义市约266km 目前,沿河县已形成通往遵义 铜仁 重庆(秀山县)等地区的高速公路交通干线,建筑主材的陆地运输和水路运输条件便利
贵州乌江沙沱发电厂生产营地建安工程施工标包括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其中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600㎡,包括办公楼(四层)、住宿楼(四层)、食堂(两层);附属工程含1.室外电力及室外给排水工程;2.消防水工程;3.生产营地污水处理土建 设备采购及安装;4.室外道路;5.临时建筑拆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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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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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沱发电厂生产营地建安工程施工 |
贵州乌江沙沱发电厂生产营地建安工程施工标,具体如下所述。 |
3000 |
本工程施工范围如下:
(1)办公楼 宿舍楼 食堂主体工程,包括基础及主体结构、墙体砌筑、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排烟等
(2)附属工程
1)室外电力(除庭院灯)及室外给排水工程(除室外景观给排水);
2)室外消防水工程;
3)生产营地污水处理土建 设备采购及安装;
4)室外道路
5)临时建筑拆除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200天。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沙沱发电厂生产营地建安工程施工】
1.投标申请人法律地位的要求如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的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若投标人本身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则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消防分包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投标人本身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不允许分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负责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注:提供2017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字迹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签章均清晰可辨。
5.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良好,并提供资信证明。(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申请人不得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形的法律诉讼纠纷: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招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缔约纠纷等问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9-20 10:00到 2018-09-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9-20 10:00 到 2018-09-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