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县发电厂灰渣运输车辆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灰渣运输车辆维修 |
1、投标方负责完成招标方中国重汽品牌85辆运输车辆及18辆工程机械、12辆小型车辆的车辆维修、保养。2、投标方负责招标方车辆年审、季审、车辆二维工作及其他需要审验工作和证件办理,保证车辆审验合格。3、投标方负责招标方车辆交通事故处理。4、投标方必须保质保量的及时完成招标方生产运输车辆维修保养及其他有关车辆维修任务。5、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灰渣运输车辆维修】
1.投标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满足3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方提供有效的经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方提供有效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二类机动车以上维修资质及汽车零配件的销售资质。
4.投标方具备中国重汽AAA服务站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5.投标方提供近五年企事业单位车辆维修服务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人在系统各单位无不良记录。近五年在火力发电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承包的项目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9-19 09:05到 2018-09-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9-19 09:05 到 2018-09-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