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心建设项目消防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疾病预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社会〔2016〕874 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消防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主体建筑规模:伊犁州疾病预防**中心建设项目主体总建筑面积约为4150.68平方米,地上五层,总高22.80米,框架结构,主要内容有:样品接受室、培训室、咨询室,实验室等用房;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日内完工;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消防报警、消防水系统、烟感系统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蓝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工程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
3.1.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3.1.4 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拟派建造师 及项目班子成员是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拟派建造师不得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
3.1.5 外省企业须办理进疆备案;
3.1.6 具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7日在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写字楼九楼报名。
4.2 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 ,外省企业进疆备案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证件及资料必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不接受公证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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