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及招标范围:
1.1、招标介绍:
广东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饶平县东南部的柘林镇,处在大埕湾与柘林湾之间,共有四台(2×600MW+2×1000MW)机组,均已建成投产。
1.2、招标范围:
推土机 3 台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资质、资信、业绩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2.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项目的厂商。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需
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且生产厂家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2.3、投标产品厂商必须具有推土机生产资质,报价时提供资质证明。
2.4 本项目招标接受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若生产厂家与该厂家代理商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选取生产厂家,代理商投标无效;若多个同一厂家代理商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选取最低价代理商)。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并满足如下信誉要求:2.6.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2.6.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2.6.3、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2.6.4、投标方应提供同类车型产品至少 3 个及以上业绩证明(提供推土机供货合同证明或订货合同证明),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现象,将在资格审核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合同、用户证明等)。
2.6.5、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2.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3.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